团委

当前位置: 团委

  团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工作的职能部门,负责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、团组织的创新与建设、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、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等工作,其职责范围是:

       一、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,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策部署,制定学校 共青团工          的总体思路和计划,不断完善共青团工作的规章制度。

二、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,加强和改进理论武装,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引导广大青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;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,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,执行同级党组织、上级团组织的决议、指示等。

三、定期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,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校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。

四、开展校园文化和学术科技活动,营造良好的文化和学术氛围,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,培养团员青年的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文化素养。围绕学生在学习就业创业、创新创造实践、身体心理情感、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普遍需求。

五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,培养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,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。

六、联系服务团员青年,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,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。

七、负责督导二级学院团组织的工作,开展二级学院团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,做好教工团干部和学生骨干的政治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。

八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,健全全校团的组织生活制度,做好团内奖惩工作,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。指导二级学院团组织做好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团员发展、接转团组织关系、团员信息统计、收缴团费、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和优秀团员青年“推优”入党工作;配合做好专兼(挂)职团干的配备、考核、管理工作。

九、负责指导学生会、学生社团管理中心、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直属团学组织开展工作,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活动,加强对团干部和团员学生骨干的遴选、培养、考核工作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。

十、做好团的宣传工作。利用校内外各种宣传媒体,及时报道团内动态,反馈信息,积极推进网上共青团工作,管理团委网站、团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阵地,加强与兄弟院校的共青团工作交流。

十一、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办公电话:58553352

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进行报考咨询
官网:
地址: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
招生办公室全国咨询电话
022-58553367 / 58553368 / 58553369
报考QQ:226469258
招生手机专线
赵老师: 18702261111
孙老师: 17702220318
闻老师: 18526323751
黑龙江招生专线
岳老师: 13903600001
监督电话: 022-58553395
微信公众号

微信公众号

TOP
Baidu
sogou